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19-08-19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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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如下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
联系电话:0483-8332783
电子邮箱:alsmsa@163.com
联系地址: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盟党政办公区12315综合服务大楼314室)
邮政编码:750306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1.政务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盟市监局门户网站是由我局自主设计制作,于2015年下半年起正式上线运行,网站系统服务器放置在我局中心机房,经联通光纤专线接入互联网。网站包含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服务大厅、公众参与三大版块,内容全部由我局自行维护管理,并随时根据需要对栏目及版面内容进行调整。
同年,我局认证开通了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不定期发布公众关注的重点热点动态信息及指南、提醒类消息。
2.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保障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宣传,利用互联网信息渠道,推动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化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信息发布和便民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我局及时调整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针对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渠道制定了《阿盟市场监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促进了工作落实。
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完善情况
为了更好地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我盟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规定要求,编制了《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升了政务宣传与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自主管理的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主要由门户网站与微信公众平台组成。2018年全年,我局共对外发布信息292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37条,微信发布信息55条;此外,向盟委信息室、行署信息室上报信息138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针对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我局在门户网站中专门设置了“服务大厅”版块,将与公众需求密切相关的业务指南、文书下载、在线办公等内容分类发布,同时在微信公众平台中增加“业务指南”菜单模块,以多种形式落实便民利民、为民服务。此外,在门户网站中开设了“扫黑除恶”、“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阶段性工作专题栏目和“党风党建”等长期专栏不断提高政策透明度。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相关咨询、投诉、行政复议与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年度内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或投诉;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咨询、投诉;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是存在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全面、不规范的情况。
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
三是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制度落实力度。
六、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到促进依法行政、加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提高行政效能的高度,将政务公开工作和本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二)强化工作职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依据《阿盟市场监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试行)》,切实履行职责,逐步扩大政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拓展延伸政务公开内容,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三)进一步严格政务公开审核程序,完善公开方式。认真梳理、统筹规划,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要按照规定方式和程序要求,主动、及时地予以公开,严格遵守“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完成公开审查。
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9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7 |
3.政府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府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问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问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转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8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8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受训培训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