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和考察公告
一、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结合用人单位和考生意见,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3年8月4日(星期五)7:20以前到十堰市教育局门前场地集合(茅箭区北京北路72号)。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金400元,一支黑色水笔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经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证件(身份证件遗失者应在体检前及时通过相关部门进行补办)进入体检区域。体检时需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检医院做好相关卫生健康工作。体检时需领取调档函并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地,请考生提前予以确认。
四、考察注意事项
考察工作在市人社局指导下,由相应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座谈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考察工作小组确定。如考察对象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不能按期提供档案等考察所需材料的情况之一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以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非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因特殊原因(路程较远等)逾期不到者,由考察工作小组发出催档函,顺延10个工作日,到期档案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监督电话: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19-8654933。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1日
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第二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公告
一、第二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结合用人单位和考生意见,名单详见附件。
二、递补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3年8月4日(星期五)7:20以前到十堰市教育局门前场地集合(茅箭区北京北路72号)。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一支黑色水笔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经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证件(身份证件遗失者应在体检前及时通过相关部门进行补办)进入体检区域。体检时需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检医院做好相关卫生健康工作。体检时需领取调档函并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地,请考生提前予以确认。
四、考察注意事项
考察工作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指导下,由相应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座谈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考察工作小组确定。
请考察对象保持通讯畅通,等候考察工作小组通知,配合做好考察工作,有问题会与考生电话联系。通讯方式有变更的考生,请及时与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719-8654933。
中共十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1日
十堰市郧阳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及综合成绩公告
各位考生:
十堰市郧阳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已结束,根据《十堰市郧阳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面试及全体考生折算后综合成绩予以公告,综合成绩的折算比例详见《十堰市郧阳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附件:十堰市郧阳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成绩汇总表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
十堰市郧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计划
汉江师范学院此次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汉江师范学院 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
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17时。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汉江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http://zpxt.hjnu.edu.cn)进行注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要求
1.专任教师岗位:
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若达到学校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若具有中级职称或具有符合我校“双师型”教师条件的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具有教授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2.辅导员:
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
笔试
1.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若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数≥20人,则进行笔试或专业技能考试;若现场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少于20人,则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辅导员岗位:须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情况,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不足1:3的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成绩、入围面试名单及面试等相关信息在汉江师范学院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上发布。
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专任教师的岗位面试采取课堂试讲法等方式,主要围绕综合素质考察、教学能力考察、专业能力考察(科研成果、技能展示)三个方面进行,应聘人员需参加试讲、答问、操作等环节。试讲内容由二级学院根据岗位专业需求确定。
辅导员岗位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
总成绩计算方法
对于免笔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成绩7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
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可由面试考核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在汉江师范学院官网(http://www.hjnu.edu.cn/)以及汉江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http://zpxt.hjnu.edu.cn)公布,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体检由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心理测试免费。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由学校用人单位分党委(党总支)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意识形态、师德师风、法纪观念、工作态度和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备案;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汉江师范学院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湖北省有关政策及本校规定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和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9—8846018
招聘监督电话:0719—8846011
汉江师范学院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