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振兴园小区曾一度没有物管,脏乱差现象突出,治安问题让人担忧,邻里之间老死不相往来。2007年,居住在小区内的老干部发挥余热,倡导成立了南部县首个业主自治委员会。这一业主自治模式效果如何呢?
脏乱差急坏老干部
4月27日,笔者来到位于南部县城振兴街南段的振兴园小区。这里院落整洁,车辆停放有序,花台内的草木透出新绿。小区大门正对的是老年活动室,20多位老人坐在里面拉家常、玩纸牌。活动室外,10多名老人听人解读着《新编增广贤文》,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我们这个小区居住着148户人,住房面积约1.5万平方米。”小区内69岁的老干部杨仕忠介绍说。2001年农机局搬迁后,开发商进驻开发,楼盘售完,开发商走人,小区连物管也没有。这样一来,小区内经常发生车辆被盗,乱丢垃圾的烦心事。还有的居民在小区内随地小便,脏乱差现象突出。
“我们小区居住的党员干部有20多人,不管不问总不是办法。”杨仕忠说,社区里的烦心事他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他觉得,自己曾是农机局的局长,有义务带头参加小区管理。
“业主自治”顺利出炉
“我走访了社区居民后,决定搞一个业主自治模式来管理小区。”杨仕忠说,2007年10月,他和居住在社区的老干部成立了业主自治筹备领导小组,然后到小区内的每一户居民家中核算住房面积,并编写业主自治制度。2007年11月,148户居民被召集起来召开业主大会,居民们推选杨仕忠为业主委员会主任,举手通过了业主按照居住面积每平方米支付0.12元物管费的决定,同时聘请3人担任安保和保洁工作。
“我们有了自己的章程,开始运行这一机制了。”杨仕忠说,小区聘请了3人,他们都是老党员,其中一人是业主自治委员会的执行秘书,另外两人是进城跟随子女居住的老农,小区每月支付给他们的工资是500元。这三人轮流充当门卫的角色,在小区内巡逻,每周还打扫楼梯间与小区公共场所的卫生两次。
“我们按照这一模式运行效果很好。”杨仕忠说,三人还要管理车辆,凡是小区内的车辆每月要缴纳50元费用,摩托车统一停放到指定地点,外面进入小区的车辆均按次数收费。去年底,小区收取的物管费节余了1.5万元,他们用这笔钱购买了4个摄像头和一个监控设备,还在楼梯间、公共场地安装了电灯并将物管人员的工资提高到每月700元。
自治带来“五大变化”
“小区和过去相比发生了五大变化。”南部县振兴街南段社区居委会党支书谢珍芳说,小区里没有乱丢乱扔现象,公共卫生变好了;没有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公共秩序变好了;没有发生过一件刑事和治安案件,治安变好了;居民之间你来我往,人际关系变和谐了;绿地增多,花草变美,公共环境变优了。
“我在这个小区居住了好几年,业主自治改变了面貌。”60多岁的居民殷立志说,过去居民间不相往来,现在有了老年活动室和露天舞厅,居民之间往来多了,有什么事,大家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还有就是,过去哪家哪户发生纠纷与争吵,很少有人管,现在喜欢管这些事的人多了,争吵的事反而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