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西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3078元(5256.50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15769.50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153.90元/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955.10元/月。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布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和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确定了广西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和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3078元(5256.50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15769.50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153.90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与2019年保持一致为2955.10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
2020年度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进行缴费。
数据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68PCuiOiMxBxDhXsuxGCYw
待遇计发基数
2020年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为5889元/月,即计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涉及到“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时,使用该数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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