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总工会荣获云南省“集体协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 2018-06-22 10:23:19 |来源:七彩云南 | |责任编辑: 刘荣
近日,记者从云南省总工会2018年法律保障工作会议暨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议获悉,普洱市总工会在集体协商工作中成绩突出,荣获“集体协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受到省总工会通报表彰。
集体协商工作开展以来,普洱市各级工会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积极推进,广大工会干部和集体协商指导员牢记使命,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推动了集体协商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普洱市现有各类建会企业847个,覆盖企业1830个,覆盖职工132593人。近年来,普洱市总工会集体协商工作在市委和省总工会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在政府主导、三方协同、工会力推、多方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取得明显成效。
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已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407份,覆盖企业1778个,覆盖职工 62356人。其中单独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76个,覆盖职工35829人;签订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94份,覆盖企业1129个,覆盖职工16479人;签订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37份,覆盖企业373个,覆盖职工10048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占建会企业数的97.1%。其中:100人以上的建会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81份,占建会企业数的100%;在市、县、乡(镇)选树培育了单独协商、区域性协商、行业性协商30余个典型试点,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受到上级通报表彰。其工作经验在全省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议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普洱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主任张绍玲在集体协商工作中成绩突出,荣获云南省总工会“集体协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思茅区总工会罗杰、澜沧县总工会张静坤荣获“优秀集体协商指导员”称号。(谢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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