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丽水生态市建设暨环境保护大会
- 丽水生态市建设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
- 环境执法人员检查污水处理厂
- 内河改造出成果
一、生态文明建设勇当先锋
丽水市先后被列入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等。我市作为全省首批省级生态市,2014年11月已通过现场考核验收。全市累计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96个、省级生态乡镇161个。
二、五水共治开局良好
2014年,全市完成垃圾河清理140条710公里,黑臭河清理60条378公里,完成年度任务的129.94%,在全省率先完成“清三河”任务。大力落实“河长制”,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全覆盖。全市地表水Ⅰ—Ⅲ类水比例达到98.96%,全市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水环境质量全省第一。
三、大气污染防治初战告捷
2014年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五年行动的开局之年,制定了丽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建立了工作推进机制,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的年度十件实事,淘汰黄标车12688辆,完成率126.88%,完成燃煤锅炉淘汰96台,淘汰落后产能造纸2.3万吨、电镀25.2万升。空气质量有较大幅度好转,2014年位列全国12位,继续保持全省第二。
四、行业污染整治全面开展
2011年以来,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完成铅酸蓄电池、电镀、制革、造纸、化工、印染等六大行业整治,现已向合成革、不锈钢、阀门、竹木加工等行业延伸,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五、环境监察执法力度空前
全力开展“绿剑”等系列专项环境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直排、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2014年,全市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7056人次,检查企业6013家次,立案查处案件141个,罚款总额802.1万,移送公安16件,公安受理15件,刑事拘留56人,行政拘留4人,依法取缔、关闭企业家数110家,限期整改企业327家。
六、管理创新倒逼经济转型升级
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整治重污染高耗能行业;倒逼污染企业转型升级;推进环保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环境执法;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 “八项规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