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老旧小区改哪儿?政府出台改造内容、标准(附明细)

太原资讯 2020-07-10 07: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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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太原市住建局出台公告,为贯彻落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近日,太原市住建局出台公告

为贯彻落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

指导、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市住建局起草了

《太原市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7月17日

可向太原市住建局城市发展科反馈

老旧小区改造内容

基础设施更新改造

(一)完善治安防控和消防设施

·小区主要出入口配有治安值班室、智慧门禁系统。

 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小区周界、重要通道、公共设施及车辆集中停放区域应设置安防监控探头,视频监控系统接入物业值班室。安防设施的改造可参照《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执行。

·修缮、更换或增设单元门。单元门无破损、缺失,安装牢固,开启方便顺畅。

·完善消防设施,疏通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

小区原有公共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室外管网改造应增加室外消火栓的设计和建设,消火栓旁配备相应设施、器材、工具;小区所在社区应配置微型消防站。

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扑救场地无占用、堵塞、封闭现象;消防及疏散通道标识、标线设置明显;疏散通道和出入口处的门禁在发生火灾时应能集中解锁,且从内部可手动解锁。

(二)完善小区道路及交通设施

·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段,满足消防和交通需求。

·硬化、修复小区内通道及小区出入口道路,路面平整无破损,路缘石整齐、牢固;路面井盖齐全;与楼宇单元入口台阶、坡道接顺,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

·小区出入口应设置交通示意图;小区内应设置车辆行驶标识牌和标线。

·小区内道路与休闲空间边界宜设置车挡隔离。

(三)改造小区基础设施

·整修改造小区供水管网

1.泵站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泵站周围应设置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等安全设施。

2.鼓励“一户一表,集中设表”改造。

3.供水水压稳定,且能够满足顶层用户使用。

4.超期使用的,腐蚀、结垢、老化、破损的,影响供水水质、水量、水压的,不符合材质要求的老旧管道及附属设施应进行更新改造,管道输送能力满足用户使用需求,无跑冒滴漏现象。

5.阀门正常启闭,与管道连接处无泄露,阀门井结构完整,无地下水渗入井内,井盖无缺失、损坏。

·整修改造小区雨水管网

1.现有雨水管道应充分利用,并对其疏通清淤,保持畅通。

2.雨污合流管道应实施分流,并分别接入市政雨、污水管道。

3.雨水设施建设应结合海绵城市要求。

4.检查井结构完整,井盖无损坏。

·整修改造小区污水管网

1.现有污水管道应充分利用,管道完好无破损,畅通无堵塞。

2.雨污合流管道应实施分流,并分别接入市政雨、污水管道。

3.检查井结构完整,井盖无损坏。

4.化粪池结构完好,通畅无堵塞。

·整修改造小区供电管网

1.小区应纳入城市管网集中供应范围。

2.变电站设备完好,运行正常;变电站周围应设置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等安全设施。

3.鼓励“一户一表,集中设表”改造。

4.供电电压稳定,能够满足用户使用需求。

5.老化、破损的老旧电缆应进行更换,缆线输电能力满足用户需求;管道安全净距应满足规范要求;架空电缆应有序规整,横平竖直。

6.检查井结构完整,无地下水渗入井内,井盖无缺失、损坏。

·整修改造小区供气管网

1.小区应纳入城市管网集中供应范围。

2.调压设施完好,运行正常。调压设施周围应设置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等安全设施。

3.腐蚀、老化、破损的老旧管道及附属设施应进行更换,管道输送能力满足用户使用需求,无漏气现象;管道安全净距应满足规范要求;出地面处管道应设防撞设施;架空管道应全部防腐,管道应统一刷黄漆。

4.阀门能够正常启闭,与管道连接处无泄露,阀门井结构完整,无地下水渗入井内,井盖无损坏。

·整修改造小区供热管网

1.鼓励采暖系统分户改造。

2.采暖效果不佳小区应重新设计,替换现有供热系统。

3.腐蚀、结垢、老化、破损的老旧管道及附属设施应进行更换,管道输送能力满足用户使用需求,无跑冒滴漏现象。

4.室外露明管道应进行保温和美化处理。

5.阀门正常启闭,与管道连接处无泄露,阀门井结构完整,无地下水渗入井内,井盖无缺失、损坏。

·整修改造小区通信管网

1.小区应接入城市信号源,能够满足居民对通信网络的需求。

2.管线原则上全部进行入地改造。

3.通信杆、信号杆、监控探头杆、通信通讯箱等杆架、箱体应进行合并集中设置;同步建设5G基础设施。

4.检查井结构完整,无地下水渗入井内,井盖无缺失、损坏。

·整修改造照明设施

1.照明设施完好,鼓励进行节能改造。

2.照明设施应覆盖小区道路、小区出入口、单元出入口、公共活动场所等地,间距适中,能够满足居民夜间出行基本照明需要。

服务设施建设改造

(一)完善适老化、无障碍设施

·完善楼道内扶手、凳子等设施。扶手、凳子位置使用方便,结实耐用,不影响消防紧急疏散要求。

·补充或修缮坡道。单元入口、公共活动空间、小区出入口、公厕等处应设置坡道,坡道外观整洁完整,结构稳固安全,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盲道全程平整无障碍。

(二)完善养老抚幼设施

·配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或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1.包含餐饮、文娱、健身、医疗保健等功能。

2.宜在建筑低层部分,应保证充足的日照和良好的通风。

3.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有条件小区单独设置,无条件小区可利用周边已有设施或多个小区共建共用。

·配建幼儿园

1.应设于阳光充足、接近公共绿地、便于家长接送的地段。

2.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有条件小区单独设置,无条件小区可利用周边已有设施或多个小区共建共用。

(三)完善社区服务设施

·完善社区党建活动用房、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党建活动用房、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能够满足基本的管理及使用需求。

·完善社区服务站。社区服务站能够满足基本的社区管理和服务需求;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

·完善社区食堂。宜结合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等设置社区食堂,为社区居民提供助餐服务。

·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口较多、服务半径较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社区,宜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

(四)完善商业服务设施

·完善便利店或小超市。便利店宜300-1000户宜设置一处,小超市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

·完善便民市场。小区内便民商业摊点应持证照规范经营,无违法违规占道经营现象;有条件小区单独设置,无条件小区可利用周边已有设施或多个小区共建共用。

(五)完善文化娱乐设施

·完善文化活动站。文化活动站宜结合或靠近公共绿地设置,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有条件小区单独设置,无条件小区宜利用周边已有设施或多个小区共建共用。

·完善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有条件小区单独设置,无条件小区宜利用周边已有设施或多个小区共建共用。

(六)完善环卫设施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点。300-1000户宜设一处;有条件小区单独设置,无条件小区可利用周边已有设施、废品回收点或多个小区共建共用。

·完善生活垃圾收集站。生活垃圾收集站采用人力收集时服务半径宜为400-1000米,采用小型机动车收集时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000米;5000人以上的小区可单独设置,不足5000人时可利用周边已有设施或多个小区共建共用。

·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点。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应大于100m,应采用分类收集,宜采用密闭方式。小区内应设置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堆放点。

·完善公共厕所。宜设置于人流集中处,结合配套设施及室外综合健身场地进行设置;有条件小区单独设置,无条件小区可利用周边已有设施或多个小区共建共用。

(七)完善邮件快递设施

·完善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等可接收邮件和快件的设施或场所。原有传统邮政信报箱应改为智能信报箱,智能邮件快递设施不得占用道路,整洁美观,安全稳固;有条件小区单独设置,无条件小区可利用周边已有设施或多个小区共建共用。

品质提升设施改造

(一)完善停车设施

·修缮或新建非机动车停车棚

1.停车棚结构安全稳固。

2.应配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充电插头应满足充满电可自动断电设施及智能化管理。

·完善停车系统

1.整治被改变用途的停车位,恢复停车功能;挖掘潜力增加机动车停放区域,停车位不应占用道路、消防通道。

2.停车标示和标线清晰规范。

3.鼓励小区建设立体停车场、库。

4.鼓励小区配置汽车充电桩。

(二)提升小区公共区域环境

·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建筑

1.阻挡消防设施、危及生命安全、影响城市风貌的违章建、构筑物及临时建筑应全部拆除;

2.其他违章建、构筑物、临时建筑应尽量拆除。

3.不得在改造过程中增加新的违章建、构筑物、临时建筑。

·完善标牌设置

1.完善小区楼牌、门牌、单元口标识,标识内容准确清晰,位置便于查找,风格协调统一。

2.小区主出入口应设便民服务公示栏、文化宣传栏;组团及单元合适位置宜统一规范设置信息栏。

·整修小区内公共活动场地

1.鼓励利用小区边角地带,小空地建设口袋公园,口袋公园不应影响交通。

2.公共活动场地宜结合绿地设置,通过绿化等隔离设施,避免健身锻炼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3.地面应采用透水铺装进行改造,场地平整,坡度合理,无积水现象。

4.公共座椅、健身器材等设施完好无损,安装牢固。

·整修现有树木、绿地,新增空地绿化,增设景观小品

1.原有树木和绿地应充分利用,尽量保留;现有长势较差的树木宜进行原树种替换,不得有坏死枯木。

2.小区空地宜作为新增绿地利用,平台、屋顶及墙面,宜设计立体绿化,增加大乔木和爬藤植物等有效绿量;新增绿化植物应与原小区整体绿化风格和植物品种搭配;居民楼前不宜新增高大乔木,避免树枝与电力线路距离过近;新增绿化不应降低既有建筑的消防、日照、天然采光、通风等条件。

3.绿地、广场、公园等合适位置宜设置景观小品,小品应样式美观、结构安全、风格与周围环境协调。

·建设海绵设施。因地制宜,较大程度配套屋顶绿化、透水铺装、雨水调蓄、雨水花园、排水设施等海绵城市设施;除湿陷性黄土地区以外,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原则上不低于65%。

(三)提升建筑本体环境

·楼道清理、粉刷、修缮

1.楼道通畅,无杂物。

2.楼梯间内墙与顶棚平整洁净。

3.内墙、顶棚、楼梯、扶手无破损。

4.管线布线整齐有序。

5.楼梯间窗户无缺失,安装牢固,启闭正常,密封严实。

6.楼道内照明设施及控制系统完好,鼓励更换节能灯。

·整治清理屋面,修缮更新防水

1.屋顶无私搭乱盖;屋面设施整齐有序,安装牢固。

2.防水层铺设应结合屋面保温工程同时进行,防水材料应无褶皱、破损,屋面排水口通畅无堵塞。

3.防雷设施完好。

·对建筑外墙、屋面、门窗进行节能改造。应按《太原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整修地下工程。地下工程的排水管沟、地漏、出入口、窗井、风井等,应采取防倒灌措施。

·鼓励增设电梯。增设电梯的住宅应符合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及安全疏散等要求。

(四)整治立面环境

·修缮建筑外墙,整治外墙悬挂物,整修围墙、大门、临街商业牌匾等

1.对建筑表面的侵蚀、风化、疏松、脱落、掉角等损坏,应进行修补;建筑外墙面砖、涂料等无污迹、无脱落;外墙粉饰色彩及材质应保持建筑自身特点并与周边环境协调。

2.落水管应完好无破损,满足排水要求,鼓励落水管结合建筑做隐蔽处理。

3.空调室外机位置应统一布置,临街外机应统一安装隐蔽式栅栏,安装牢固,色彩、材质、样式应结合建筑立面一体化设计。

4.单元口遮雨棚应结构完好,安装牢固,色彩、材质、样式应结合建筑立面一体化设计。

5.小区围墙宜兼顾管理需要新建、拆除或改造。新建围墙应以通透式为主,拆除围墙应做好内部景观与外部景观衔接;实体围墙应改造为通透式围墙。围墙宜设置垂直绿化,风格应与建筑风格一致,应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6.小区大门宜结合停车管理统筹设置;大门应安全稳固、整洁美观、与围墙协调顺畅。

7.牌匾标识不得千篇一律,应注重变化统一,注重体现地域和文化特色,应结合建筑立面一体化设计,与城市整体风貌和建筑风格相协调。

小区周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

(一)提升道路及交通设施

·改造、修缮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既有道路,新建规划道路

1.路面破损及需埋设市政管道的道路应修补硬化或重新铺设,道路应平整无坑洼,承载力应满足交通需求。

2.打通“断头路”、“丁字路”,提高道路通达性。

3.新建道路应符合规划要求,宜结合道路管理部门建设计划同步进行。

·优化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公共交通设施、停车场(库)

1.优化公交线路、完善公交站点。

2.社区道路两侧、小广场、公交站点附近宜按相关部门要求设置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等非机动车集中停放点。

3.根据交管部门要求,在道路适当位置施划停车位;选址建设机动车停车场,补充老旧社区停车位不足;宜结合智能停车系统,通过资源共享、分时使用的方式,促进实现商业办公、新建经营性物业或公益设施等非居住用地内的停车位与社区共用。

4.车流量较大的街道交叉口及其周边道路宜设置交通信息实时播报屏,宜设置减速设施等交通宁静化设计措施;学校、医院等区域道路应设置减速标识及车辆减速设施。

(二)提升市政基础设施

·更新完善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市政管网、场站

1.现有管道及附件无老化、破损、堵塞,检查井结构完整,井盖无缺失、损坏。

2.市政管道及相应设施应结合小区需求新建、扩建,新建管道安全间距及埋深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3.泵站、热力站、调压站、变配电箱、通信基站等设施应完好;周围应设置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等安全设施。

(三)提升生活配套服务设施

·提升完善十五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完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各类服务设施,设置要求及服务内容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

来源:世界晋商网

(责任编辑:H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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