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团队闻令而动
为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款3052163元
近日,为了更好的为企业纾困解难,发挥司法对优化商环境的保障作用,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大寺法庭积极推进法庭承办执行案试点工作,成功执结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纷案件,为原告某建材公司追回全部货款、违约金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合计 305 万多元。大寺法庭高效的“快立、快审、快执”一站式诉讼服务获得了该企业的高度肯定。
调解成功拒履行 负债企业更名“躲猫猫”
原告某建材公司在钦州市钦北区建厂营业,与被告广西某建设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由某建材公司向广西某建设公司供货,广西某建设公司应按时支付货款。2021年12月,因广西某建设公司不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原告将其起诉至钦北区人民法院大寺法庭。大寺法庭在接到诉状的第一时间就为该起涉企案件开通绿色通道,通过迅速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力争案件实质性化解、减少案件审理时长。虽然起初双方分歧较大,但在主办法官李钦城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由被告在2022年1月25日前还清全部材料款290多万元,并约定如被告逾期付款,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30770元。然而,在调解成功后,原告某建材公司如约申请解除保全措施,但是被告广西某建设公司却没有按时履行支付义务,给原告某建材公司债权的实现埋下隐患。
因被告未按时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义务,原告于2022年4月27日向大寺法庭申请强制执行。大寺法庭积极落实执行力量下沉基层法庭的改革试点精神,受理该起执行案件并立即组成由审判员张晓歌带领的执行团队,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争分夺秒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网络查控。遗憾的是,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十一个银行账户虽有存款近百万,但已被其他法院另案冻结,本案只能轮候冻结,被执行人并无财产可供本案执行。之后,主办法官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通过其他方式获悉新的财产线索。据了解,被执行人为规避债务,在调解之后已变更公司登记名称,改变其中部分用字,于2022年3月14日起对内、对外使用,玩起了“躲猫猫”。执行的主办法官立即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进行了审查,确认属实,随即依法裁定变更名字后的广西某建设公司为被执行人,并于2022年5月18日火速赶往南宁,用时一整天,先后到达南宁市青秀区、兴宁区、江南区、西乡塘区,对被执行人用变更后名字在5家银行开设的账户以3085085元为限额进行了冻结。但是,经银行现场反馈,被执行人这六个账户也已经被其他法院另案先行冻结。
强制执行显神威 连本带息债务清
2022年6月中旬,执行的主办法官却接到了被执行人方打来的电话,主动要求法院去扣划执行款项。原来,被执行人这六个账户在被冻结的近一个月里陆续有近400万营业款进账,而先行冻结的其他法院已经解除了冻结,被执行人希望法院在扣划本案执行款项后解冻这些营业账户,以使企业能够正常生产经营。2022年6月17日,执行团队闻令而动,再次迅速前往南宁,马不停蹄地奔走于在5家银行之间,在重新查询确认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的足额财产之后立即进行了划扣,划扣总额3085085元,包含被执行人应负担的欠款本金、违约金、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已全部执行到位。
在涉企案件中,除了要保障胜诉方的权益,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对被执行人一方也要保障其合法权益。在执行案款划扣到位后,执行团队迅速对被执行人的账户进行了解冻,尽量保证其在履行义务后的正常经营。
尽职尽责为执行 获赠锦旗表谢意
2022年6月29日,钦北区法院在大寺法庭举行了执行案款发放仪式。当天,申请执行人代表在全额收到执行案款后,将一面印有“审判公正,执法高效”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的手中,真诚感谢执行法官尽职尽责、倾力执行。至此,该起执行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历时60天,执行干警历经约600公里的来回奔走、在5家银行之间的马不停蹄转战,最终将305万多元案款全部执行到位,充分发挥了司法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今年以来,钦北区法院推行执行力量下沉改革,在派出法庭推行“立、审、执”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压减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环节、时间和成本,让当事人在基层法庭即可实现“一起案件、一个流程”的一站式办理,用高质量、高效率的执行工作切实做到了为企业纾困解难。下一步,大寺法庭将进一步巩固示范性人民法庭创建成效,充分利用立足基层、贴近企业的优势,不断激发审判执行活力,深入企业听呼声、解难题、促发展,提升服务企业能力,以法治力量服务钦北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