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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本院受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普洱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邀请进行仲裁宣讲
来源:普洱仲裁委员会 时间:2022/5/24 点击:3766

   为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加强仲裁意识,擅用仲裁解决经营纠纷,2022年5月24日,本委/本院分别受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普洱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邀请进行仲裁宣讲。

  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普洱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为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业务分别涉及公路建设、水利建设、教体文旅项目投资、酒店、贸易等范围和股权投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茶、咖啡、数字经济等领域。

  本委/本院常务副主任(副院长)段砚以《仲裁服务企业管理,助力化解经营纠纷》为题面向两大集团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宣讲。宣讲从介绍仲裁的概念、历史发展、仲裁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开始,又对仲裁受理、审理流程及本委/本院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重点就仲裁的特点和与诉讼的区别进行讲解。参会人员认真听讲,对讲授内容给予热烈回应,表示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认识到通过仲裁途径解决商事纠纷更加快捷、灵活、私密,今后会加大力度植入仲裁条款并在纠纷发生后积极引导仲裁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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