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公告
[2023](第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上海浦东新区六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你单位连续四年未按照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情节严重。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浦民执罚字〔2023〕第1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浦东新区成山路990号 邮编:200125
联系地址:浦东新区成山路 990号411室 邮编:200125
联系人:王英 余峰 电话:38583103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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