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东县福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旗下锦绣兰亭小区
1、买房时开发商未告知此处会有地埋式垃圾中转站,业主发现后要求提供规划图和不利因素告知,营销中心回复她们没有。
2、规划图是网上提供的,但是地埋式垃圾中转站规划图上与实际位置不相符合。
3、买房时销售虚假营销说7栋1单元处有保安亭人车分流,有绿化,没有提此处有垃圾中转站
4、现在垃圾中转站距离7栋1单元不足两米,与201房一样高,让业主怎么日常生活。
5、现在协商开发商一直强调不会影响日常生活,试问一下开发商有没有去调查过地埋式垃圾中转站会不会影响业主的生活,这么肯定?
6、7栋整个单元的住户要求此处的地埋式垃圾中转站拆除,投入使用后严重影响业主的生活,臭气,蚊子,污染环境,市政拖运垃圾都是半夜,此处卖点就是学区房,会严重影响睡眠质量。
7、望有关部门核查清楚!还业主一个安静舒适干净的生活环境。
衡东县就没有一个为民做主的“父母官”了吗?一个小小的垃圾站经过这么多部门,从住建局到自然资源局,到环卫局,每个做推脱,七栋所有业主有责任也有信心告倒黑心开发商还我们一片舒适干净的环境,后续我们将整理资料往市里告,市里告不倒往省里,看看开发商后台多硬。
法律依据:《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 47-2006》 中转站选址应满足下列要求: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要求。2、综合考虑服务区域、转运能力、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套条件等因素的影响。3、设在交通便利,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方。4、满足供水、供电、污水排放的要求。同时不应设在下列地区:1、立交桥或平交路口旁。2、大型商场、影剧院出人口等繁华地段。若必须选址于此类地段时,应对转运站进出通道的结构与形式进行优化或完善。3、邻近学校、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因该垃圾中转站:第一,没有按规划图纸建造,第二,在人口密集区域,离房屋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第三,小学学校旁边,周围都是居民区域,选址不符国家规定。故坚决要拆除,选址不合适,不合规,违建的垃圾中转站。
小区垃圾房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住宅小区内的垃圾房应与建筑主体间隔10米以上。应在住宅(区)的下风向和较隐蔽处设垃圾站,其面积不宜小于6㎡,且与住宅距离不宜小于10m,外部与道路相连。
1、住宅小区内的垃圾房应与建筑主体间隔10米以上。应在住宅(区)的下风向和较隐蔽处设垃圾站,其面积不宜小于6_,与住宅距离不宜小于10m,外部与道路相连;垃圾站地面及内壁宜贴光滑、宜清洁材料,并配置给排水设施。
2、住宅小区内的垃圾房应与建筑主体间隔10米以上。应在住宅(区)的下风向和较隐蔽处设垃圾站,其面积不宜小于6_,且与住宅距离不宜小于10m,外部与道路相连。
3、小区垃圾房的法律规定:依据《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小区垃圾房应符合:住宅小区内的垃圾房应与建筑主体间隔10米以上。
4、法律分析:住宅小区内的垃圾房应与建筑主体间隔10米以上。
5、小区垃圾房距离规定是多少米 小型转运站每0.7——1km2设置一座,用地面积不小于100m2,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 小于5m。大、中型转运站每10——15km2设置一座,其用地面积根据日转运量确定。
6、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小区建垃圾房是不违法的,不过这需要和业主商量才能达成是否建垃圾房。法律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条 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依法负责的原则。
距离学校这么近 对孩子们的身心健康没影响吗?
孩子们每天要面对操场
希望详细查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