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反映苏仙区王仙岭街道办事处及王仙岭居委会违法乱作为”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网友反映情况不实。
2022年6月,王仙岭街道辖区望仙小区选举出第四届业委会。近半年,业委会内部成员矛盾无法统一思想,没有带领全体业主形成共识探索出符合大多数业主利益的小区管理模式。现因过半数业委会成员辞职导致小区业委会工作停止,根据实际情况,王仙岭街道和王仙岭社区依法依规推动望仙小区业主大会重新召开,商议小区相关工作开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关于业委会原委员张*个人辞职事项:张*本人于2022年8月25日向社区递交了辞职报告,称工作情况复杂,力不从心,申请辞职。对于个别业委会成员辞职,根据《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第六十九条“空缺委员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之规定,需要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增补委员,但因业委会一直在考察小区管理模式,社区反复多次督促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业委会均以在考察为由未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导致个别委员辞职事项未经业主大会表决无法及时进行增补。为推进小区业委会备案等工作,王仙岭街道在2022年8月29日下达的《关于苏仙区王仙岭街道王仙岭社区望仙小区变更业主委员会主任和秘书的批复》中,对张*委员身份仍然下达了批复,待业主大会通过并增补后,业委会写出申请报告,再行下达新的批复。
2.关于业委会原成员黄*山、李*荣、刘*志、吴*凤4人辞职事项:以上4名同志均对业委会成立近6个月以来没有带领全区业主形成共识,无法履职,写出辞职报告,请求重新选举业委会。
3.关于王仙岭社区下达公告后,业委会原委员张*提出撤销辞职事项:经请示,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022年8月25日提出辞职,王仙岭社区于2022年12月6日下发了望仙小区业委会停止工作的公告后,又提出撤销辞职,其个人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是对小区全体业主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综上,截至2022年12月3日,望仙小区第四届业委会已有5名业委会成员辞职,超过业委员过半委员辞职,根据《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第六十九条“空缺委员人数超过百分之五十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停止工作”之规定,望仙小区业委会停止工作。王仙岭社区于2022年12月6日下发了望仙小区业委会停止工作的公告,并准备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举。下发公告后,社区多次联系原业委会主任张*停止工作,移交相关材料,其一直不予配合,导致召开重新业主大会新的选举工作停滞。目前,我街道正在积极协调,争取早日召开望仙小区新的业主大会商议小区事项。
苏仙区王仙岭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31日
王仙岭街道办事处乱作为侵害业主权益
2022年9月,王仙岭街道办事处违规引进商业项目进东田金湾小区,由王仙岭社区与充电服务商铁通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破坏小区内绿化带,占用人行道,私搭乱建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侵害业主权益。
经苏仙区信访局调查核实,本人反映属实,2022年12月29日出具了信访意见书,结论为“王仙岭街道办事处程序不合法,本人的诉求——依法依规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小区绿化植被,符合法律政策支持”。
经相关部门督办,2023年2月8日王仙岭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刘某表态拆除违章建筑,街道分管政法工作杨某向本人承诺在15个工作日内落实到位。现在时间已经过去,王仙岭街道办事处出尔反尔不认账了!
在本人督促落实过程中,综治办薛某滥用公权违规调取居民个人信息,直指本人职业信息、婚姻状况,配偶生肖等隐私信息,变相威胁恐吓本人妥协!
请上级政府介入查办!
王仙岭街道办的回复歪曲事实,无视法律法规。1,张委员前往王仙岭居委会办公室索回辞职报在前,居委会发布“停止望仙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的公告在后,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录像作证。2,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辞职还没有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或经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就急急忙忙宣布停止业主委员会工作,请问哪条法律规定了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先确认其辞职然后才追认,为什么那么急着作此决定?3,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辞职必须要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街道办或居委会没有接受和批准辞职的权力,《湖南省关于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工作细则》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认定其辞职……(三)向业主大会和业委员会提出书面辞职的”。4,李Ⅹ荣等四位委员的辞职理由声称是新的业委员会成立没有开展工作,事实恰恰是他们四人不配合不履行职责,没有按要求及时配好所负责楼栋的楼栋长,耽误了工作进程,影响了业主大会的召开,街道办和居委会为什么不做一点调查疏导工作,而急着下结论停止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请求上级政府介入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