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宁市医保部门新增参保单位网厅申报生育保险服务事项的渠道啦!参保单位可按以下操作流程申报生育津贴。
仅申报生育津贴:
(一)登录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
单位专管员登录网厅( https://ybwt.ybj.gxzf.gov.cn/#/Index)后,在主界面选择参保单位服务的“更多服务”,选择“网上经办 — 生育业务 — 生育津贴支付”,在人员信息处输入参保员工 身份证号点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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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参保员工的情况填写内容
1.生育类别。选择与出院诊断书一致的生育类别,并根据诊疗材料填写生育日期、孕周数、胎儿数、医疗类别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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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类型。根据女职工生育类别选择相应的生育津贴支付选项。目前未有男职工申报生育津贴相关政策,该选项无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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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传材料
在系统弹出材料上传界面中,点击屏幕“+”方框上传申报材料。材料上传完毕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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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材料南宁市参保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在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因怀孕、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才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南宁生育津贴是给单位还是个人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企业按原渠道、原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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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额度根据2023年9月1日起执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单胎顺产和难产标准为4500元和5500元。
南宁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标准是多少根据2023年9月1日起执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单胎顺产和难产标准为4500元和5500元。
南宁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南宁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