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淮安市消保委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遵循“坚持依法维权,坚持公平正义,坚持公益公信,坚持开拓创新,凝聚各方力量,推动社会共治,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市消保委被市政府授予五一劳动奖章。今年3·15期间,陈之常市长亲自作出重要批示:“近年来,全市各级消保委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依法履责,开拓创新,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全市各地、各部门要继续重视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副市长王向红也作出批示,予以充分肯定。
一、在奋发进取的路上,市消保委扎实开展3·15系列活动。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精心筹划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消费教育、消费引导、消费调查等一系列活动。(一)开通“畅通消费渠道 打造放心消费环境”2021年淮安市3·15维权公益直播,邀请当地三大通信运营商做客直播间,以及消保委公益律师,针对消费者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纠纷通过网络平台跟广大网友在线交流、探讨、答疑。3月15日当天,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和广播电视台共同推出2021年淮安市3·15云直播特别节目。节目中,发布《2020年全市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报告》,通过线上线下对各县(区)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调查,共有18.83万消费者通过淮安消费者微信公众号在线观看。(二)开展“凝心聚力 温暖消费”2021淮安消费维权论坛。围绕消费维权年主题,汇集各方力量构建多远协同、社会共治机制,让消费者更温暖。(三)关注消费难点 打造放心消费环境。3·15期间,洪泽区、淮安区、经开区、涟水县等地开展了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15期间我市共计组织普法活动32场次,组织各类会议、培训3场次,播放公益广告227条,组织3·15开放活动17场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5万份。
二、在奋发进取的路上,市消保委切实做好消费纠纷处理工作。强化消费纠纷调处。坚定为民情怀,全力维护消费者的权益,高效便捷处理各类投诉,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当好消费者的“娘家人”。今年以来,全市消保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诉求3210多件,其中投诉1460件,咨询1760件,办结率98%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针对群众反映“哈啰单车是要到指定地点还车的,如果没有在指定的范围内还车,会另外加收相关费用等问题。市消保委约谈了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哈啰出行)淮安区域负责人。反馈群众困惑和诉求,要求哈啰运营方增加停车点位、设置停车标志、强化宣传引导。哈啰负责人表示立即协调城管部门,尽快加以全面整改。
在奋发进取的路上,市消保委认真履行社会监督职能。凝聚各方力量,推动社会共治,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发展,认真开展消费维权领域相关工作,得到广泛认可。邀请市政协副主席邱华带领12名委员,走访调研市消保委。邱华康一行观摩了消保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消保委工作汇报,委员们对市消保委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就提升消保委影响力、强化机构建设、履行法定职责、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等提出明确要求。市消保委联合市检察院,约谈移动、电信、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督促他们加强骚扰电话的管控治理措施。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全面整治老年人保健食品存在的问题,保障老年人健康安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市消保委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9月1起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年人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三、在奋发进取的路上,市消保委不断督促行业企业自律。认真落实经营者首问责任,倡导经营者履行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引导企业营造安全放心、和谐温暖的消费环境。市消保委约谈了淮安市餐饮商会、淮安市烹饪协会负责人,督促他们强化行业自律,规范餐饮单位经营行为。一是倡议各餐饮单位服务人员正常开启酒水包装,防止酒类包装被回收用于制假售假。否则,将担负连带责任。二是推进“光盘”行动,厉行节约,文明用餐。取消最低消费,标注大、小份,提醒客人按需求点餐,将剩余菜品打包带走。三是履行市场主体责任,严守食品安全底线,维护民众“舌尖上安全”。
四、在奋发进取的路上,市消保委持续强化消费宣教力度。利用微信公共号微信公众号作为宣传的主要阵地,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针对消费者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日常消费需求进行知识宣传,曝光消费侵权事件;围绕节日消费、行业热点、投诉焦点,及时发布消费提醒和警示,引导消费者做好维权工作。在“淮安消费者”公众号上设立商家和消费者和解平台,目前关注量达10万余人,总阅读量超80万。“淮安消费者”公众号荣获全国地(市)级市场监管政务新媒体奖。
生命需要奋斗,工作需要努力。淮安市消保委站立于时代潮流,将扛起新的使命和担当,将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与发展并行,继续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荣誉:2019年荣获淮安市“工人先锋号”,2020年江苏省司法厅“基层立法点”,2020年荣获“淮安市五一劳动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