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临时链接,仅用于预览,将在短期内失效。
长江云

荆门实施“十大工程”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2021-11-24 16:16:02
分享到:

11月24日,荆门市召开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工作措施新闻发布会,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信局、人社局、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就11月11日出台的《荆门市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工作措施》进行情况介绍和解读,并答记者问。

《工作措施》明确了加快培育市场主体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确保全市及各县市区市场主体总量增幅及企业类市场主体总量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力争到2025年全市市场主体总量及企业类市场主体总量分别达到40万户、10万户。

具体措施为实施“十大工程”:

一是实施大众创业增量工程。主要措施是采取调动一切可以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进入市场创新创业。同时提出推进返乡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载体在县市区全面覆盖和推广免抵押免担保“退役军人创业贷”。

二是实施小微企业扶持工程。主要措施是采取调动一切可以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的资源为创业服务。同时提出各地培育2家以上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为双创提供资金和减免政策。

三是实施优质企业裂变工程。主要措施是采取鼓励优质企业“主辅分离”,实行裂变,走集约化、集团化道路,提出对裂变新增企业给予补贴的政策。

四是实施新型主体成长工程。主要措施是大力支持“互联网+、旅游+、体育+”市场主体发展,提出奖励政策。

五是实施“满园满楼”聚集工程。创新提出“满园满楼”的概念,主要内容是通过促进项目满园、商业综合体满楼等措施,大力发展市场主体,通过市场化方式建立小微企业产业园。

六是实施市场主体招引工程。主要措施是通过招商引资,发展数字经济企业和服务企业,带动我市市场主体发展。同时提出“确保每年招商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增幅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落地项目总数增幅高于上年度增幅”的目标。

七是实施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程。主要措施是鼓励市场主体做大做强、由弱变强,增强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同时通过采取适度的财政补贴等政策措施,引导企业类市场主体做大。

八是实施稳企帮扶暖心工程。主要措施是通过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困难,盘活企业闲置资产,唤醒一批“僵尸企业”。对暂时面临经营困难而停止营业的市场主体,突破性地提出可向登记机关申请不超过3年的歇业登记。

九是实施市场主体准入引导工程。主要措施是加速引导市场主体准入,发挥政府在市场主体发展中的引导作用,营造更加宽松、更加优化的营商环境,提出“一址多照”、企业集群注册模式。

十是实施市场经营规范工程。主要措施是清理无照经营行为,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提出依托社区(村)“两委”和行业协会等组织进行梳理办照。

(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王飞 通讯员 易歆 责任编辑 美子)

责任编辑 张智美子
分享到:

推荐阅读

便民服务

社会保障 交通出行
公积金 公安服务
职业资格 医疗健康
市场监管 法律服务

定制服务

融媒体平台建设服务 长江云 • 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
大数据舆情中心 长江云TV(湖北IP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