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手拿悔过书的就是被告人郭某某,今年22岁,案发时是北京某大学四年级的学生。2004年8月29日凌晨3点,郭某某和女友段某,在北京市崇文区某酒店房间内发生争执,在争吵中郭某某用枕头将段某闷死。随后,郭某某自杀未成投案自首。 2005年1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庭审中,郭某某的辩护人认为,郭某某作案后主动投案自首,而且他的父母向段某家赔偿了人民币40万元,所以恳请法院从轻处罚。庭审当天,法院没有对郭某某做出判决。 这张相片是郭某某和被害人段某在校园里的合影,相片上的他们幸福快乐地依偎在一起。那还是在2002年的初夏,郭某某和段某在两人所就读的大学校园里相爱了。和所有的大学生情侣一样,郭某某和段某在学校里亲密无间。每到周末,郭某某还把家在贵州的段某带回自己家,和父母一起过周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