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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一:搜索引擎搜索

通过搜索引擎进行检索,输入关键字“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名单”等就可以了。

这时,你就可以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者名称,机构等就可以查询了。

方法二:官网查询

输入最高人民法院,如下图所示,在搜索结果中,认准官方网站,点击进入。

这时,就有进入失信人员被执行的名单查询的入口了。

接下来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人员被执行的名单查询记录了。这时,你就可以通过名字,身份证,名称等信息查询了。特别是有的企业就可以直接输入名字查询。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第五条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等内容。

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应当写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理由,有纳入期限的,应当写明纳入期限。决定书由院长签发,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

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以上是小保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希望看了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