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分工、假借炒股平台诈骗!这起尼泊尔跨国诈骗案判了
温州网讯 大批中国人在境外持旅游护照却从事非法电信诈骗,他们的主要目标是中国国内的居民。近日,永嘉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对其中5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值得一提的是,这5名被告人分别来自湖北和四川,他们被抓获地点却在尼泊尔的加德满都。
图片来源:摄图网
前期准备近2个月
向国内不特定人员实施诈骗
2019年10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何某、刘某志、梅某、丁某伟、熊某冬受他人雇佣伙同另案已被判刑的14人先后来到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该团伙成员普遍为90后,没有正当职业,多为社会闲散人员,来自全国各地。
而为了留住这批年轻团员实施诈骗,团队负责人煞费苦心,仅前期准备就耗费了近两个月时间,刚到尼泊尔时,他们还组织了成员赴当地旅游,后期租住在内部设施像酒店的一处别墅内。
何某为该窝点总负责人,主要负责窝点前期的房屋租赁、生活物资和电脑、手机、手机卡、微信号等作案工具的采购,同时还负责窝点人员的管理及诈骗任务的分配等。
团伙分工明确
假借炒股平台诈骗
被告人何某等人通过以团伙的形式建立“美林群英会XX群”等微信股票交流群,经第三方以打电话等形式寻找有炒股经历的被害人加入群聊,后在交流群内以举办股票交易语音直播比赛,刘某志、丁某伟、熊某冬、梅某等人冒充导师或股民,在群里吹捧导师炒股水平以及推荐股票。
在微信群里,他们假意跟被害人套近乎,谈炒股心得,在获取对方信任后,慢慢将对方引入陷阱。
“现国内股市已经过热,来,跟我们去炒美股去,当然你们的身份没法炒美股,不过我们是有办法的,你可以在一个叫“正荣国际”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就可以进行炒外盘股票了。”当国内股市涨了,他们就以此种话术引诱受害者。国内股市如果低迷了,他们就更改话术,“咳,中国股市就这样了,外国的股市好,你可以在“正荣国际”交易平台赚外国股市的钱。”
“正荣国际”交易平台便是犯罪分子设置的封闭虚拟交易平台。为了放长线钓大鱼,被告人何某等人偶尔也会将钱退还给受害人,以期被害人“追加投资”。
作案环环相扣
分四步完成“杀猪盘”
窝点共有四个小组,各个小组水军号冒充股民相互穿插增加人气,协作实施诈骗。通过互联网搜索或者内部群分享等方式学习总结诈骗套路后,他们将自己的作案过程分为四个阶段:1.养“号”阶段:被告人使用窝点统一分发的作案手机,对自己作案用的微信进行包装,自行通过互联网搜索素材或作案内部群共享素材;2.找“猪”阶段:在养号阶段后,业务员使用前期经营好的微信号,建立 “美林群英会**群”等微信股票交流群,经第三方以打电话等形式寻找有炒股经历的人加入群聊;3.养“猪”阶段:通过聊天感情培养,及开设股评直播、群内互动等方式获得受害人的信任;4.杀“猪”阶段:受害人对投资产生兴趣,就会给受害人发送正荣国际的相关二维码,下载APP,引诱受害人充值。
尼泊尔移交中国
被告人因诈骗罪被判刑
2019年12月23日,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警方查获该窝点,并抓获被告人何某、刘某志、梅某、丁某伟、熊某冬等人。2020年1月8日,尼泊尔警方将该批被告人移交中国警方,次日,该批被告人被温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经审理查明,该窝点中以王某为小组长的小组,通过上述方式获取受害人凌某明的信任,分别诱使被害人凌某明在“正荣国际”平台上注册、开户、充值,骗取凌某明人民币19950元;以马某杰为小组长的小组,通过同样的方式,骗取粘某煌人民币7000元。
永嘉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刘某志、梅某、丁某伟、熊某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在境外采用电信网络方式诈骗他人财物,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鉴于刘某志等四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结合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五被告人又均自愿认罪认罚,决定对该四人予以减轻处罚,对何某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永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主犯何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其余被告人被判处一年一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至8000元不等。
来源:温州新闻客户端
本文转自: 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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