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自2021年3月1日起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2020个税年度汇算税率表
2020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备注:
综合所得收入额、“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均为2020年度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为2019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扣除。
计算结果解读:
①结果=0,无应退或应补税额;
②结果大于0,有应补税额;
③结果<0,有应退税额。
涉及到退税或者补税的人,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如果不想申请退税,可以不用进行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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