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4月1日,前身是辽阳县人民政府司法科,始建于1948年7月2日。法院办公楼现坐落于辽阳县首山镇前进街5号,全院正式在编82人,内设8个部门,下设7个法庭。
近年来,县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加强行政审判和审判监督工作,大力开展执行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及时调处社会矛盾,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司法权威做出了突出贡献。四年来,我院共受理刑事案件1410件,结案1328件,结案率为94.18%,受理民商事案件13560件,结案12975件,结案率为95.61%。累计通过诉前保全、诉讼保全等法律手段为辽东农商银行、辽鞍集团、中车集团等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9亿元,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实现县域经济行稳致远,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聚焦司法便民,提升司法公信。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院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落地生根。2400平方米的办公楼涵盖近20个功能区域,全方位服务人民群众的诉讼执行过程。2020年,我院诉服中心获评了全省“标志性诉讼服务中心”的称号;推进“互联网+”办公系统深度应用,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促进了办案模式从笔墨时代向信息化时代的转变。
三、全面从严治院,打造过硬队伍。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院根据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迅速成立领导小组,组建起六个工作专班,坚持将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和肃清流毒影响专项活动深入结合,做到干警和聘用制人员参学率100%;深入挖掘法院队伍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选树英模4人,四年来,我院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其中一个集体荣立二等功,两个集体荣立三等功。一人荣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先进个人”,三人荣立二等功,二人荣立三等功。
四、坚持党委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把接受监督作为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牢固树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四年来,我院分别就民商事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刑事审判工作、半年工作情况等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做了报告。对常委和代表们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改进落实,并及时进行了反馈。四年累计邀请市、县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12次,旁听庭审94人次,见证执行105人次。
县法院将继续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把全面履行审判职能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立足点,以一流的审判质效支持、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繁荣发展、人民生活幸福、社会和谐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