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06日 09:56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鹿邑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
一、规划概况
鹿邑县产业集聚区坐落在鹿邑县城区北侧,2008年被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全省首批产业集聚区,2010年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批准成立,2012年调整规划面积扩大为18.36平方公里。
规划范围:东至辅仁大道东200米、西至西高速出口、南至涡河、北至盐洛高速公路南侧,总面积18.36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1-2030年,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至2030年;
产业布局:食品产业园、尾毛美妆产业园、纺织服装产业园、医药日化产业园、造纸产业园、辅仁药业、宋河酒业、预留发展产业园;
主导产业:食品加工、尾毛美妆、纺织服装。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鹿邑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 人:武主任
联系电话:15836262999
联系邮箱:838605510@qq.com
通讯地址:鹿邑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三、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 人:雷工
联系电话:0371-53307228
联系邮箱:1258525919@qq.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黑庄路未来滨河小区怡乐商务8号楼E座8层801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承接集聚区规划环评后,收集相关资料、调查集聚区开发现状,进行环境质量现状区域评价,分析集聚区规划目标和方案的合理性,预测分析集聚区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提出规划调整建议及减缓措施及对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完成后上报环保及相关主管部门,经技术审查、补充完善报送后,环保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作为规划调整和审批的依据。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总则、集聚区回顾性评价、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2)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的意见;
(3)对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或建议;
(4)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请于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并提供自身联系方式,以便意见采纳与否的及时反馈。
鹿邑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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