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探索统筹衔接办法 推动“四项监督”贯通融合

来源:陵水县纪委监委     2022-09-23

为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统筹衔接、贯通融合,陵水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推进“四项监督”贯通融合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有效推进四项监督贯通衔接、同向发力,不断增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治理效能。


《办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省委、县委决策部署,阐明了“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明确了“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重要内涵和方法路径。


《办法》从完善情况通报机制、沟通协调机制、成果运用协作机制、整改监督机制、监督力量统筹调配机制、服务保障机制6个方面,提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制度机制建设要求。《办法》明确完善情况通报制度,县纪委监委各室组定期和县委巡察办巡察前将重要情况提供给相关委领导和室组、巡察机构、乡镇纪委;在资源、力量统筹方面,《办法》明确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巡察系统人才库,在开展专项监督、办案、巡察工作时,加强上下联动、交流轮岗,统一调度使用,整体提升干部专业化水平;在成果运用协作方面,《办法》要求,对普遍性系统性的突出问题及时移交、梳理、分析,补充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清单,并组织实施专项治理,确保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通过加强“四项监督”在信息、资源、力量、成果等方面的共享共用,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合力,共同促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和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辑:黄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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