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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施工无进展!河南南阳一楼盘遭业主现场拉横幅维权
质量之声栏目获悉,近日,河南省南阳市邓州的花洲大观园项目被爆存在延期不交房、施工没有进展等问题,部分业主聚集在现场,拉横幅维权。
该项目位于位于邓州团结中路和穰城路交汇处,由河南本土品牌——河南省德秀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在2018年02月03日开盘,售价为4800元/m²左右。
相关媒体报道称业主反映该项目原定于2020年12月31日交房,但至今没有一点交付消息,业主们都很着急。
原文如下:
8月18日上午,邓州团结中路和穰城路交汇处往西的花洲大观园楼盘的业主们聚集在此,不是为了什么让人高兴的事,而是拉起白色条幅,聚集维权。主要问题还是该楼盘延期不交房,施工无进展等等问题。业主们维权条幅上写:花洲大观园 延期不交房 无良开发商 施工无进展 推卸责任
2021年6月1日,就有消费者在领导留言板上投诉该项目开发商,反映称:房子买了好几年房贷交了两年多了。说得到2020年12月31号交房。到现在了房子一点动静都没有。
6月18日,中共邓州市委邓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局官方回复: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的留言已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邓州市房产管理局进行了认真查处。接到网友反映问题后,房产管理局高度重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经与开发企业联系了解,目前造成延期交房的主要原因为:一是疫情严重造成停工;二是项目的拆迁户阻碍施工,造成工程进度缓慢;三是按照市政府要求扬尘治理,环境检查通知停工。
目前,开发企业正在研究解决方案,加快推进施工进度,确保八月底前交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开发企业延期交房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购房人与开发企业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延期交房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
鉴于上述:当事人可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与开发企业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渠道,依法依规要求开发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经济补偿。
(来源:领导留言板)
公开资料显示,该项目开发商——河南省德秀置业有限公司存在15条企业自身风险,值得注意的是,其中包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股权冻结等风险。
(来源:爱企查)
在此,质量之声栏目的工作人员致电了河南省德秀置业有限公司(0377-61****6 来源:爱企查),该号码为空号。随后,工作人员拨通了公开资料显示的另一个联系方式(0377-62****1),拨打数次,均处于无应答状态。
买房是不少家庭人生中的大事,但欢欢喜喜买了房却迟迟不能交付,这让业主很焦急。也希望开发商能够积极与业主沟通。针对此次维权事件,质量之声栏目将持续关注报道!
(来源:邓州楼市通)
发布于: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