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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联名列举“十宗罪” 中国建筑西安项目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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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王登海 西安报道
“无良中建欺百姓,平面车位变机械”、“学区房空口无凭、业主隐私随意泄”,近期以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601668.SH,以下简称“中国建筑”)旗下西安项目中建昆明澜庭的业主不间断打出上述标语,向项目开发商西安佳枫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枫置业”)维权,刺激性的标语屡屡引发人群围观。
业主称,置业顾问在销售时表示特惠车位是带有产权的平面车位,但最终发现特惠车位是机械车位。本报记者王登海/摄
业主称,开发商在前期宣传中称“名校汇聚”,还特别指出,沣东六小为项目学区房,而现如今开发商不仅没有落实,还明确答复业主“未承诺具体入学学校”。 本报记者王登海/摄
记者了解到,业主维权的方向包括未达到交付标准就强制交付、宣传中的学区房无法落实等十多项。对此,业主称,他们先后多次找开发商协商,希望开发商能够以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问题,但是开发商没有诚意。在数次维权无效后,业主聘请律师书写了拒绝收房告知书,在开发商拒绝接受后,张贴在了售楼部。业主同时表示,开发商不解决存在的问题就拒绝收房,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上述问题的权利。
业主的反映是否完全属实?存在的问题如何解决?记者致电并致函项目开发商佳枫置业,佳枫置业方面以已经给业主代表做出了回复为由拒绝了采访。
业主列项目“十宗罪”
2017年底,中建昆明澜庭的业主们收到了开发商佳枫置业的交付通知书,要求业主们在2017年12月20日前办理交付手续,并且通知书言明,如未能在前述通知的办理期限内接收房屋,则视为该房已在办理期限内届满之日正式交付,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和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缴纳的费用均自该日期转由业主承担。
当业主们兴高采烈地去办理交房手续时却发现,小区未达到交付的条件,并且多个地方与购房合同中的协议内容相违背,在与开发商协商无效的情况下,业主开始集中维权。
业主告诉记者,首先让业主不满意的地方是小区根本没有达到交付条件,开发商提供商品房交付条件的资料文件中缺少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小区内建筑垃圾未清理干净,多个地方的施工还未完成。业主认为,商品房未经竣工验收备案,强行通知业主收房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在验房程序上面,业主对开发商的做法也颇具微词。合同中注明,办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前述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然而,业主却告诉记者,他们去验收房屋时,不能先对房屋质量情况进行验收,而是需要先行缴纳房屋大修基金和契税以及缴纳三个月的物业费后,才可以去查看房子的情况,做房屋验收。
让昆明澜庭业主不满意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购房合同明确确定了“小区采取人车分流的方式,汽车直接进入地下车库,可以避免车辆的噪声干扰”,而实际上,该小区目前无法实现人车分流。据业主统计,开发商在小区设置了超过100个地面停车位,此外在小区内部还设置了一个车库出口,“这样的设计根本无法满足人车分流的要求”。
业主还告诉记者,开发商在2016年至2017年五一前举办了“特惠车位活动”,针对指定房源成交客户推出“加七万购买指定车位优惠活动”。“当初有300多户业主参加了这个活动,置业顾问在解释时称,特惠车位是带有产权的平面车位,然而在车位即将建成之时,有业主发现小区内有机械车位,才引起了这些购买车位的业主的关注,后续经过几轮和开发商的交流,业主们才明确特惠车位是机械车位。”
发布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