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中心依托门户网站开发新建了交易监督系统二级页面,加强数据挖掘,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协同监管、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
一是关键信息全掌握。页面包括监督管理、信用信息系统、合同信息、业绩信息、异常行为信息、投诉处理等内容,方便交易主体“一站式”查询投诉受理、所有投标人业绩信息等交易关键信息,做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项目进展全追踪。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通过交付密钥的方式为住建、水利、交通、财政等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开展交易全环节、全链条监管提供技术服务保障。除项目招标计划、招标公告、成交公示信息外,公开项目合同订立信息、合同履约信息及合同变更信息,优化在线投诉受理,提供发展和改革、财政、住建、交通、水利、审计等各类监管部门联系电话和投诉处理渠道,在线公开投诉处理信息及处理决定,有效强化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是异常信息全留痕。强化对各类交易主体异常行为信息的采集和推送,加强交易异常行为信息公开与处置公开,创新探索交易异常行为信息在信用监管等领域的应用,构建交易异常行为信息推送与处置闭环机制。
四是主体信用全归集。搭建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集成公开各类交易主体(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专家)信用信息、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失信信息、奖励信息、承诺信息、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信息。
(李明 骆玉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