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省新型研发机构最高可获资助1000万元
i东莞 2019-07-22 18:37:59

为汇聚科技创新资源,建设一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日前,广东省科技厅发布2019~2020年度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指南。对于通过认定、符合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的省新型研发机构,将按内容和评估档次给予资助,每家最高资助1000万元。此外,对于创办期不超过5年的省新型研发机构,初创期建设还可获最高500万元的补助。

▲我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电子科技大学广东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

推动建设一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

建设指南进一步完善了省新型研究机构资格认定和建设资助等方面,将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孵化,服务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此外,还将优先支持优质创新资源整体性、系统性、机构化、平台化来粤建设研发机构。

建设指南提出,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面向的对象,既包括高等院校、国企等国家级创新资源在粤设立的研发机构,也包括研发机构、企业以及其他创新平台及外资全球研发中心等在粤设立的研发机构等。

从申报条件来看,除了在建设方案、人才引进以及建设经费有保障等方面有要求外,将优先支持在高新区建立的研发机构,国家级高新区可以作为主管单位直接推荐申报。具体来看,申报省新型研发机构的单位需满足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0%,在职研发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等条件。值得一提的是,已认定为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已认定省新型研发机构的单位将不再接受申报。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快速发展。目前,东莞市共有新型研发机构32家,其中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4家,由财政出资共建、事业单位性质的17家,企业性质的11家,民办非企业性质的4家。

初创期建设最高可获补助500万元

建设指南指出,对符合条件的机构将给予省新型研发机构资格认定,择优支持各地市已经建立的新型研发机构升级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对通过本次认定、符合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的省新型研发机构,按内容和评估档次给予资助,最高每家资助额度可达1000万元。

此外,建设指南还提出对新型研发机构初创期建设进行补助,进一步加强对初创期新型研发机构的支持力度。据了解,获得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资格,而未获得过初创期建设补助(2018年获得资助的新型研发机构不再接受申报),以及创办期不超过5年(在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完成登记注册)均可申报初创期建设补助。

初创期建设补助将采用奖励性后补助方式择优给予支持。根据专家评估审核结果,按照机构初始投入额度择优给予10%奖励性后补助,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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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共服务企业共9518家

技术服务收入达3.53亿元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新型研发机构整体提质增效。新型研发机构已发展成为东莞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东莞全面参与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了良好支撑。

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各新型研发机构近三年累计投入R&D经费12.34亿元,累计承担各类项目816项,其中国家项目54项、地方项目436项。2018年我市各新型研发机构服务企业数共9518家,向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收入达3.53亿元;其中签订技术合同3366份,技术合同交易金额达2.4亿元,服务中小企业需求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全媒体记者 杨圣沛 见习记者 张帅/文

全媒体记者 蓝业佐/图

编辑:郑康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