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医院没有我需要的药,医生给我开了处方以后,在外面的药店拿药,也能走医保报销。”张阿姨是广州医保的参保人员,需要长期服用某控制肿瘤的药物。她去开通了“双通道”服务的医院就诊,在定点医院没有配备该药品的情况下,张阿姨的主诊医生为她开具了该药的外购药品处方,凭借该处方,她选择去市区某定点药店购药。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该药店具备“双通道”资质已有半年多,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来我们药店通过‘双通道’方式购药的,主要集中在比较难买的肿瘤类药物方面。目前,我们通过这种方式卖过两种肿瘤类药物,可以根据医保规定进行统筹报销。”
记者在“广州医保”公众号了解到,截至今年7月3日,已有54家“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其中医院24家,药店30家。“双通道”定点医院有中山一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参保人在“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如果该定点医疗机构暂未配备治疗所需的药品,可凭借医保医师开具的“双通道”药品外配处方,在处方开具时间起72小时内到“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并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双通道”管理药品是指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谈判药品和慢性病用药。据了解,目前广州执行新的“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药品数量增加至399个,包括国家医保谈判药品346个、国家医保竞价药品17个及其他药品36个,当中既有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精神病等慢性病用药,也有肿瘤用药和罕见病用药等。“医生开具处方后,通过系统联网到我们这边,到时候拿处方过来就可以购买并使用医保报销了。”一位药店工作人员介绍。
此外,根据今年5月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参保人员凭普通门诊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含其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通过广东省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流转的外配处方,在门诊统筹定点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双通道”管理药品除外)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开具外配处方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支付比例支付,并纳入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这就意味着,以后患者使用可以走医保报销的药物更方便了。”一位药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而医保部门则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相关实施工作,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做好信息系统改造和对接,组织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试运行。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将及时另行公布。
(相关医保政策以各地权威部门解释为准。)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冯秋瑜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冯秋瑜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冯秋瑜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蔡凌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