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人社局副局长阳华被免职
2015年11月6日
本报郴州讯11月5日,记者从郴州市纪委获悉,日前该市通报了近期查处的五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其中,郴州市劳动监察支队2011年至2013年期间在检查过程中以收取协会会费、赞助费代替行政处罚的方式收取748569.2元,违规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购买理财产品387万元。阳华作为2011年至2013年分管劳动监察支队的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职务。 另外,现任市人社局正处级干部李汉兵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记者李柯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