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epaper.oss-cn-hangzhou.aliyuncs.com/ldb/2022-02-19/c7f1c1da0b287c6d97dbb81c5070699c.jpg)
![](http://epaper.file.routeryun.com/other/other/5acc274023f9a.png)
公布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应注意隐私边界
本文字数:1126■劳动报记者 庄从周 摄影 贡俊祺
日前,嘉兴一份“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的公布引发了互联网热议,甚至一度冲上微博热搜。一旦被纳入这份名录,后果颇为严重,该名单会被通报到辖区内各劳务中介、人才市场、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在劳动监察、仲裁、审判等环节,对相关案件从严审查,依法惩处恶意维权行为;发现“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中人员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且该份通报中,公布了首个被列入“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的胡某,并配上了打码的照片,其姓名、身份证(后几位打码)、性别、居住地等都被曝光。
对此事件,网络上议论颇多,质疑声也不少,大部分都集中在该公告直接把维权者的信息挂在了网上以及认定条件的规定上。根据嘉兴的这份通报,纳入嘉兴“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一般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连续三年内,在同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10次及以上或者在不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15次及以上;连续三年内,在同一劳动仲裁院申请仲裁5件及以上或者在不同劳动仲裁院申请仲裁8件及以上;连续三年内,在同一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3件及以上或者在不同法院范围内提起劳动争议诉讼5件及以上;一年内,在同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信访部门)以拖欠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3次及以上或者在不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信访部门)讨要工程款5次及以上的。
专家解读
对于这份通报和认定标准,有律师便认为,就公开的实施意见而言,不排除仅以数据认定的不合理性。虽然实施意见还明确了会综合相关情况予以认定,但是并未细化该认定标准,在实际认定过程中容易引起争议。如果可以明确标准,对相关情形进行示例、细化计数规则(例如农民工催要工程款行为、有效投诉等不应计数)等,则更容易被大家接受。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可联合起来加强普法教育、督促企业做好合规管理,在营造好的营商环境的同时也为劳动者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此外也有律师认为,碰瓷维权的现象确有发生,如近年来不少地方出现故意不签劳动合同、找人代签劳动合同、偷走个人劳动合同等再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差额;主动要求不交保险然后再主张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在工作中故意自伤后再主张工伤待遇等等。“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的建立旨在威慑碰瓷维权的劳动者,对那些滥用权利的行为依法予以规制,平等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但嘉兴的这个做法涉及到维权者的隐私与个人信息,在《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时代,曝光维权者个人信息面临很大的法律障碍。即便劳动者是恶意维权、职场碰瓷,完全可给予其一定的行政处罚,甚至是立案,调查他是否存在犯罪行为。公布劳动者的姓名、肖像等信息,超过处罚范围,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律师认为,整治碰瓷维权需要双管齐下,劳动者须诚信维权,用人单位须依法用工。
南京路特软件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