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机办专门下发通知要求
在全省推广菏泽市农机合作社建设经验
通知指出,全省各级农机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菏泽市的做法,切实把培育和发展农机合作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扎实实地加以推进。要在深入调查农机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大户发展状况,农村劳动力转移、土地流转情况以及农民对农机作业服务需求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农机合作社发展规划,明确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有序发展。
通知要求,要把引导农机经营户走向联合与加强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先行引导农机户联合开展作业服务,指导具有一定基础的农机服务组织向农机合作社方向发展。对具备条件的,要积极引导他们到工商部门注册。要帮助已建和在建的农机合作社严格按照农机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标准要求规范组织建设,明晰产权和利益联结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服务设施和手段,使其规范、有序发展。
通知强调,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大对农机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力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重点向农机合作社倾斜,支持发展成套农机装备。农机化建设项目和新机具、新技术试验、示范项目,能够由农机合作社承担的,要优先予以安排。要在农机合作社办公场地、库棚建设等方面,积极争取扶持政策。要协调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落实好农机合作社工商免费注册、农机作业减免税等政策,争取信贷支持,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农机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