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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北]江北区卫生健康局推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信用审批“一证通办”,实现政务服务“极速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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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情况 自省委、省政府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来,江北区卫生健康局持续加大对卫生许可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从过去的“申报材料一份不可少、前置审查一项不可缺、不来中心不可批”的“三不可”,转变为“主动共享零材料、主动服务批在前、主动上门强监管”的“三主动”。在全省率先推行“先承诺发证,后加强监管”“诚信许可”行政审批模式的基础上,不断压缩申报材料,优化审批程序,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批“一证通办”,即办事群众仅凭“有效身份证明”申请办理,无需主动提供其他任何材料,即可当场领取卫生许可证,实现“零材料、零等待”,“一证通办、只跑一次”。 二、主要做法 (一)“减环节”,变“先审后证”为“先证后管” 卫生许可证的审核发放环节复杂繁多,共包括:材料准备、主动申请、审查受理、现场勘验、整改复核、审核发证,法律规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过程多程序也复杂,要想真正实现跑一次也是艰难的。该局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浙卫发〔2017〕94号)的精神要求,结合该区公共场所卫生诚信许可的经验做法,简化程序,按照自愿、诚信原则,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发证要求的情况下,当场发放卫生许可证。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批共七大项全面实施“一证通办”,即在当事人签定相关承诺书的条件下即可凭一张身份证就可以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了,真正实现只跑一次门,办成一件事。 (二)“减材料”,变“业主提供”为“平台共享” 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需要提交营业执照、房产证、租赁合同、健康证、方位图等10余份材料,2017年开始实施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进行承诺审批制,提交材料也进行核减,减少到6-8份材料。该局对所需的材料进行了梳理,发现其中部分材料可以在现场填写完成,一部分可以从共享数据平台获取,其他材料可以采用工作人员上门主动收取获得,这样来办事的群众就不需要提供任何材料,实现零材料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三)“强监管”,变“重审轻管”为“优审重管” 卫生许可发放部门在申请人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一个月内主动联系相关人,开展实地核查。申请人应在实地核查时提交容缺许可的材料,核查人员通过拍照、复印等方式采集相关证明资料作为许可档案资料。对实际经营项目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未能按时提交所需材料的;基本卫生设施设备达不到法定要求的提出限时整改意见,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卫生许可发放部门应当撤销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申请人被撤销卫生许可的情况,在事后监管中发现申请人不履行承诺的违法行为,应当将记入失信档案。失信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其他部门。该申请人再次申请卫生行政许可时,不得采取一证通办,应经现场核查,符合许可条件后给予卫生许可。 三、取得成效 “一证通办”,诚信许可审批的改革,改变了以往“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的惯性理念,有效解决了审批过程中的“材料多、环节多、时间长”等痛点堵点问题。 (一)优化流程,实现材料零受理。原先卫生许可证办理需要10余份材料,2017年减少到6份,材料减少率达40%。通过平台共享、现场填报、后续上门收取等多途径,通过“诚信+容缺”,真正完全实现零材料收件,现场办结。 (二)压缩时间,实现审批即速办。通过推行“承诺+容缺”,大大地压缩了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时间再压缩,通过一证通办,即可实现零材料,即时办的高效审批模式。 (三)信用赋能,实现过程优监管。自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信用审批“一证通办”以来,共办理业务1200余件,未发现市场主体与信用承诺内容不相符的情况,达到“承诺-履诺”100%,有效提升“知信、守信、用信”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走深走实。 卫生行政审批“一证通办”是在公共场所卫生承诺许可的基础上进行托面,旨在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探索和实践,按照自愿诚信原则,相对人在无需任何资料,仅凭身份证即可办理卫行许可证,完成“零资料跑一次”一站式服务,让办事群众产生更多获得感,同时激发市场释放活力,真正服务于民受益于民,切实助力营商环境一号工程落地生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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