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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原则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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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实质国际是指国家在一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制定的指导税法活动的准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分类

1.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又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

2.税收公平原则

一般认为税收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即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负税相同;负担能力不等,负税不同。

3.税收效率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经济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前者要求有利于资源有效分配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节约税收征管成本。

4.实质课税原则

是指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负税,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二、税法适用原则分类

1.包括法律优位原则

法律优位原则,也称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指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立法机关之外的国家机关制定的一切规范,都必须与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保持一致,不得抵触。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新税法实施后,新税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指当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定有一般和特别的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即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的较低级别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