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宜春奉新县赤田镇,加油站未批先建屡被“叫停”遭无视

事发宜春奉新县赤田镇,加油站未批先建屡被“叫停”遭无视
2020年11月09日 11:42 小曹说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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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宜春市奉新县赤田镇儒里村村民温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在他家旁边的一块村集体用地上,新建了一座名为奉新县赤田十五里亭的加油站。加油站与两侧民房距离很近,令村民们深感不安。

记者调查发现,奉新县、赤田镇多个部门曾多次叫停该项目,然而加油站的施工并未停止。

江南都市报11月9日A02版报道

投诉

加油站未批先建村民反映多次未果

近两个月来,温先生等人多次往返奔波于奉新县各部门与赤田镇政府之间,但收效甚微。

温先生是奉新县赤田镇儒里村村民。今年8月开始,他家隔壁的村集体用地上新建了一座加油站。

“加油站没有办理手续,怎么能够占用村集体用地?”温先生称,此前他听说有人要在村集体用地上新建加油站,便向当地主管部门提出了反对意见。

让温先生没想到的是,加油站方面不仅没理会村民的意见,反而加快了施工进度。如今,加油站主体结构已成型,地面也开始在进行硬化。

温先生告诉记者,加油站离民房很近,村民们担心会有安全隐患,“加油站就像一个隐形的‘炸弹’,万一出点什么事情,后果不堪设想。”

温先生称,经他了解,该加油站在用地、建设施工等方面都未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批。当地主管部门多次到加油站进行检查,并下发通知要求加油站整改并停工,但加油站方面置之不理。

采访过程中,不少村民跟温先生一样,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大处置力度。

走访

与民房一墙之隔附近还有一座楼盘

11月4日到5日,记者来到奉新县,多次前往位于赤田镇奉大公路西侧原化工厂地块上的奉新县赤田十五里亭加油站走访。

在4日下午的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加油站外围有不少围挡,透过围挡缝隙可以看到,有不少工人正在施工。有的在对地面进行硬化施工,有的在进行楼面现浇施工。

记者在该加油站外围走访时发现,有些村民的房屋离加油站仅一墙之隔,还有些民房与加油站只隔了一条马路。此外,附近某楼盘与加油站的距离也比较近。

记者还发现,距离奉新县赤田十五里亭加油站1.5公里左右的地方,有一家加油站正在营业。

“这附近已经有加油站了,为何还要建一个,而且跟村民房屋还离得这么近?”走访过程中,不少村民抱怨称,新建的加油站存在安全风险,这件事马虎不得。

调查

多部门“叫停声”加油站仿佛没听到

第三方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企查查”显示,奉新县赤田十五里亭加油站的法定代表人为陈义球,注册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

奉新县商务局副局长吴贤生说,赤田十五亭加油站属于迁建项目,网点规划需报到市级审批部门进行确认,这样才能向该局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不过,该加油站相关负责人至今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给该局,也未办理任何手续。赤田十五里亭加油站所在土地属于村集体用地,按相关要求是需要进行土地“招拍挂。不过,据他了解,加油站建设方并没有进行土地竞拍,而是直接从赤田镇政府手里将土地买了过来。

吴贤生还表示,该加油站与同侧的某加油站间距仅1.5公里,也违反了加油站网点设置间距的要求。

奉新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负责人赵孚洋表示,经核实,赤田十五里亭加油站并未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证件,他们曾派人多次到现场进行检查、执法。该局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肖婧出示了《奉新县自然资源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通知书落款日期为2020年8月17日,由该局下发给陈义球。违法事实是加油站未经批准,于2020年8月17日非法占用国有土地。

奉新县应急管理局监管二股负责人郑声平说,该局在赤田十五里亭加油站建设期间,曾多次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多项问题,要求加油站进行整改,但加油站没有理会。为此,该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对加油站罚款50万元人民币,但处罚并未履行到位。

镇政府称有难处只能将此问题上报

赤田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张华说,陈义球开的加油站原来位于镇政府大楼旁。2011年,由于该加油站比较老旧,镇政府要求整改。2015年,镇政府把该加油站拆掉了。

张华称,当时这个加油站是被镇政府强拆的,所以需要弥补陈义球的损失。作为补偿,镇政府将赤田镇奉大公路西侧原化工厂地块给了陈义球,以此进行置换。当时置换的地块曾挂在网上,想走招拍挂流程。不知什么原因,这块地后来又从网上给撤下来了,并未招拍挂成功。

他还表示,作为属地政府,他们也曾要求赤田十五里亭加油站暂停施工。

记者将暗访发现加油站正在施工的情况反馈给张华。他称,镇政府也有难处,苦于没有执法权限,只能将问题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

质疑

屡被叫停遭无视这事为何会这样?

在多部门三令五申之下,赤田十五里亭加油站为何仍有恃无恐施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赤田十五里亭加油站法定代表人陈义球说,目前加油站所在地块土地性质仍属于村集体用地,连工业用地都不是。此前,他曾想将这块村集体用地作为商业用地进行招拍挂,其间遭到投诉,因此并未完成手续。陈义球说,他只能租15年的地,先将房子盖起来,加油站的手续再慢慢办。

省政协委员、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良欢指出,加油站开发建设不是一般的项目建设,事关社会安定和谐,商务、应急、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都有管辖职责。比如《土地管理法》第63条就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刘良欢说,具体到赤田十五里亭加油站,屡被“叫停”却遭无视,已然影响到了法律法规的权威,也影响政府部门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问题都摆在那里,情况大家都清楚,关键还是要心存敬畏,以抓落实体现担当。

(转载于江南都市报公众号-醉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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