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国家发改委发布行动方案,到2025年区域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

打造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国家发改委发布行动方案,到2025年区域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
2022年11月10日 16:29 格隆汇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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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印发《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以来,长三角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明显,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法治化建设步伐加快,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便利化举措广泛推行,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不断增强。但同时长三角地区营商环境建设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达到国际一流水平仍需加力。

为深入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造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总体目标是什么?

《行动方案》明确,到2025年,长三角区域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行政壁垒逐步消除,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基本建立。与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全面对接,协同开放达到更高水平。贸易投资和政务服务更加便利,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区域发展整体水平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率先建成,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跃居世界前列。

具体措施有哪些?

市场化改革方面,《行动方案》明确要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制定出台上海浦东、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稳定市场主体预期。

法治化建设方面,《行动方案》明确加强和创新监管。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夯实监管责任,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的监管机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优化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行动方案》提出,要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增强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

提升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好全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推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

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高地。加大国际人才招引政策支持力度,健全人才培养、选拔评价、激励保障机制。

持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建立健全长三角区域内直属海关一体协同工作机制,深化货物转运、查验、保税监管等领域一体化改革。

附:《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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