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 夏先义 职务: 党组书记 办公电话: 61889300 办公地址: 成都市蜀绣西路69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工作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办公区域安全管理;承担网络理政、应急管理、舆情处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联系电话:61889300 (二)督查审计处(信访处)。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督办;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信访(维稳)工作;负责上级领导机关、局主要领导批示件督办;承担目标任务督办及工作考核;负责区(市)县相关目标任务考核。 联系电话:61889316 (三)政策法规处。负责组织起草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牵头行政审批改革,统筹协调住建领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协议(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和行政赔偿认定;负责住建系统法治宣传。 联系电话:61889346 (四)产业发展处。负责拟订全市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发展、管理相关政策,编制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发展研究,承担数据统计、分析、报送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研究。 联系电话:61881361 (五)建筑科技发展处。负责拟订全市建筑节能与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建筑工业化、绿色建筑推进应用;组织开展重大建设科技项目研发攻关,负责科技成果申报鉴定、成果转化;负责建筑新科技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国内外建设科技合作项目和学术交流;负责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信息管理;负责建筑(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 联系电话:61889340 (六)建筑建材管理处。负责拟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业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和牵头管理,承担建筑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负责工程定额、工程造价、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负责住房和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及建筑行业中介机构、施工、监理注册人员管理;负责建筑材料在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中使用的监督管理;承担新型建筑材料推广工作;指导区(市)县建筑、建材管理工作;参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检查。 联系电话:61889377 (七)物业服务管理处。负责拟订全市物业管理服务的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工作;负责建筑区划划分、物业管理服务前期招标投标、承接查验、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进驻与退出等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政策指导;指导既有住宅自主加装电梯工作;负责建筑物及其附属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指导区(市)县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及老旧院落、农民集中居住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联系电话:61881367 (八)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负责拟订房地产市场和开发建设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中介等行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统一监管平台建设;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工作;负责商品房预(现)售和资金监管;负责成品化住宅推进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房地产开发项目停工工程处置;指导区(市)县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 联系电话:61881364 (九)房屋交易租赁管理处。负责拟订房屋产权交易、住房租赁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负责房屋面积管理;负责房产测绘成果审核监管;承担楼盘表等房产交易基础数据的建立、维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合同网签管理;负责存量房与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承担房屋抵押等交易监管具体工作;负责住房租赁市场监测管理工作,承担租赁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建筑物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指导区(市)县房屋交易和租赁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61889378 (十)质量与安全监管处。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及同步实施的管线工程、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负责建筑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监督执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强制性标准;负责拟订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白蚁防治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质量与安全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指导区(市)县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与安全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61889284 (十一)住房保障处(公积金管理处)。负责编制住房保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人才安居政策的拟订和指导实施;负责住房保障任务下达和统筹协调;负责编制人才安居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保障性住房项目及政府重点项目房源筹集工作;指导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和后期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市本级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公房管理和落实私房政策工作,承担市级直管公房维护使用管理;指导区(市)住房保障工作;组织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发展规划;牵头制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依法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和安全有关工作:承担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61889271 (十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处。拟订历史建筑保护政策,承担全市历史建筑普查认定、维护修缮的组织实施和资金补助审核工作;负责历史名镇(村)、传统村落申报评定及保护、开发、利用的政策拟订、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拟订城市既有建筑风貌提升政策、规划、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城市街区风貌建设、城市既有建筑风貌提升和功能改造;指导特色街区风貌建设。 联系电话:61889307 (十三)城市更新处。拟订城市更新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统筹征收补偿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协调重大和跨区建设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编制棚户区、危旧房、老旧院落(小区)、老旧建筑、城中村、旧城改造等城市更新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改造项目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 联系电话:61889299 (十四)地下空间管理处。负责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建设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协调涉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的工程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市级重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工程的实施推进;指导区(市)县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61889333 (十五)城市建设处。负责编制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跟道路建设同步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经费补助方案并监督实施;参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负责组织协调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推进;负责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的管线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负责地下综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的政策拟订、指导协调及监督管理;指导区(市)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61889331 (十六)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处。负责拟订城乡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和经费补助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牵头组织市本级及指定安排的重大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推进工作;负责统筹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指导区(市)县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61889295 (十七)轨道交通建设发展处。负责拟订城市轨道交通(含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建设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指导区(市)县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61889283 (十八)村镇建设处。负责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拟订村镇建设的发展战略、政策、经费补助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市镇乡和村庄的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管理;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安全协管员、工匠培训。 联系电话:61889335 (十九)行政审批处。承办行政审批及备案事项;牵头推进住建系统“放管服”改革;牵头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开展建设工程并联审批和并联验收;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86916061 (二十)计划财务处。负责编制、下达住房和城乡建设资金年度计划、分配计划;负责保障性住房资金和房改资金预算、归集、使用管理、核算工作;负责机关预(决)算编制、日常财务管理;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指导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 联系电话:61889285 (二十一)人事处。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住房和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联系电话:61889344 (二十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61889297 (二十三)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61889324 (二十四)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处。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与抽查工作的政策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并实施监督管理。按权限承担市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与抽查工作。参与建设工程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区(市)县住建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与抽查工作。联系电话:61889332、618893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