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业主被罚16120元!这件事千万别做…
城市中的花草树木,
不仅能美化环境,
还能净化空气、改善空气质量。
擅自砍树毁绿,
不仅严重破坏绿化环境,
还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
发布哥从南昌县城管执法局获悉,近期,南昌县一小区业主擅自砍伐了一棵樟树,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处以5倍罚款, 该业主被罚16120元 。
一业主砍树被罚1.6万元
据悉,1月10日上午,南昌县城管执法局八月湖中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中队管辖区域内绿地山庄小区内有樟树被人擅自砍伐,树木被电锯分段锯开,残枝堆放在绿地上。执法人员现场展开调查,得知砍树当事人为该小区业主,以自家院子边香樟树遮挡阳光、阻碍视线为由,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及相关材料的情况下,私自将枝繁叶茂的香樟树砍断 。
经全面调查与现场评估,被砍伐的树木胸径22厘米,高度700厘米,冠幅550厘米,市值约3224元。由于该市民擅自砍伐树木,造成树木死亡,违反了《南昌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南昌县城管执法局依照规定责令李某赔偿损失,并处以赔偿款5倍罚款,共计罚款16120元,同时责令其补植5倍树木 。
擅自砍树、移树都要被追责
据了解,根据《南昌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四十一条相关规定:绿地规划范围内的树木、绿篱,不分权属,禁止擅自砍伐或者移植。擅自砍伐、移植和非正常修剪树木的,责令停止侵害,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擅自砍伐、移植树木的,处赔偿费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造成树木死亡的,责令补植5倍的树木;未经同意擅自非正常修剪树枝的,可以并处赔偿费2倍以下罚款;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并处赔偿费7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提醒
南昌县城管执法局提醒广大市民,每一棵花草树木都有生命,并且受到法律保护。希望大家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爱护城市绿化,共同营造宜居宜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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